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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种情况不宜服用避孕药

发表时间:2012-10-30 16:12      文章来自:呼和浩特友谊妇科医院      关注人数:

[核心提示]:现在年轻的女性朋友为了不让自己怀上宝宝采取各种方式避孕,口服避孕药是其中一种避孕方式。

哪种情况不宜服用避孕药?现在年轻的女性朋友为了不让自己怀上宝宝采取各种方式避孕,口服避孕药是其中一种避孕方式,那么,哪种情况不宜服用避孕药?下面请呼和浩特友谊医院的专家为您解答。

避孕药

哪种情况不宜服用避孕药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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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40岁以上肥胖的妇女,长期服用避孕药易形成胆结石,或诱发高血压,应慎用。

2、急、慢性肝炎或肾炎患者不宜服用。若肝炎或肾炎已经基本治愈,肝功能和肾功能化验检查正常者,可在医生指导下慎用。

3、既往有过心力衰竭病史及心肌梗死病史者不宜服用。

4、严重高血压,以及由肾脏疾病引起的肾源性高血压患者不宜服用。如系原发性高血压且症状轻者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。如在服避孕药期间发生血压升高,应停止服药。

5、哺乳妇女不宜服用。因避孕药可通过乳汁影响婴儿,使婴儿乳房胀大,女婴子宫出血,同时还有抑制母亲乳汁分泌作用。

6、患生殖器官肿瘤、乳腺肿块、其它癌前病变或癌肿者,不宜服用。

7、糖尿病妇女不宜服用。尤其须用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应禁用。

8、结核病人,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,并定期到医院检查。

9、甲状腺功能亢进者,在病情尚未控制的情况下,不宜使用口服避孕药。

10、精神病患者由于不能保证坚持服药,最好不要服用。

11、平素月经量过少的妇女不宜服用。如长期服用避孕药,会使子宫内膜萎缩,造成闭经。

12、人工流产后的妇女,应在月经来过一次之后服用,月经未来不宜服用。

13、患癫痫的妇女,在用抗癫痫药物治疗期间,不宜采用口服避孕药。

以上内容是呼和浩特友谊医院专家对“哪种情况不宜服用避孕药”这一问题的解答,希望可以帮到您,为了方便广大女性朋友了解以上疾病相关信息,呼和浩特友谊医院开设专家免费在线咨询服务,为您解答相关问题,如需帮助,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:027-83785199。呼和浩特友谊医院将会根据您的具体实际情况,为您定制一套最适合您病情的方案,我们会竭诚为您服务,祝您健康快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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